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院内遴选公告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医用
气体供应服务项目院内遴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 194450 元
3、采购需求:
品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医用液氧 | 吨 | 55 | 3500 |
医用瓶装氧(40L) | 瓶 | 20 | 60 |
医用瓶装氧(10L) | 瓶 | 30 | 2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为一年。当服务期满一年或合同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时(以先到为准),该合同自动终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2 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3 所供医用氧的生产厂家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商务和技术要求
1、标的提供地点:中标人负责将产品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及时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
3、验收要求:交货时验收需提供包括产品数量、有效期、包装、合格证、质量检验证明等,如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立即退、换、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标识要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液氧数量按第三方地磅重量或者随车流量计统计数据计算。
4、服务要求:需提供全年无休服务,实行24小时值班制,能及时处理医用气体应急情况。
5、配送时效:接到医院通知后24小时送货到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30分钟完成送货。除液氧储罐外,医用气体储存气瓶均由中标人提供。
6、售后服务:投标人应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电话技术支持(7×24小时)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紧急情况下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电话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为采购人提供紧急备用气源、协助采购人进行抢修等,确保提供不间断的供气服务直到应急事件结束。
7、设备设施保障:提供气体钢瓶及相关附件给采购人使用,相关费用已含在单价里面,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中标人保证提供气体钢瓶、相关附件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符合采购人相关管理要求。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等由中标人负责。
8、医用液氧和瓶装氧气需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第一增补本或者最新国家标准,纯度≥99.5%。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书。
四、报名时间
2025年7月8日上午9点至12日下午5点截至。采用邮件报名方式,邮箱:gdyjpw@163.com。报名申请扫描件(盖章)格式自定,需包含: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递交文件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16日(8:30-17:00)。
递交文件地点:阳江高新区人民医院七楼办公室,可邮寄或现场提交。
六、评审方法:本次院内遴选项目采用最低报价法。由医院组织院内专家进行评审,满足资质和商务技术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推荐候选供应商。
七、报价评分权重
品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评分权重 |
医用液氧 | 吨 | 55 | 3500 | 98% |
医用瓶装氧(40L) | 瓶 | 20 | 60 | 1% |
医用瓶装氧(10L) | 瓶 | 30 | 25 | 1% |
八、投标资料目录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见第二点2-5款,格式自拟)
3、信用中国证明
4、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所供医用氧的生产厂家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6、商务和技术条款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报价表(格式自拟)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总务后勤部 欧工 ,联系电话:0662-8806663